为加强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完善创新拔尖人才培养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函〔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以及《郑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今年学校和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正公平。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二)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一贯表现,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
(三)增强复试录取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切实提高工作质量
(四)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五)坚持分类、分批复试。专业学位考生和学术学位考生的复试分类进行,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的复试分批进行。
二、组织管理
成立农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专家小组、资格审查小组和技术保障小组,以确保复试工作安全平稳。各工作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党政主要负责人牵头,由主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纪检人员等组成,对复试的具体过程进行指导和监察。
(二)资格审查小组
资格审查小组由主管院长、秘书和教务人员组成,主管院长担任组长,负责对复试考生进行报考资格、相关证件(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复试资格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专家小组
复试专家小组成员由研究生导师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人员担任。每个复试专家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包括兼职纪检人员1人。组长由相应学科负责人担任,负责组织本小组的复试工作。兼职纪检人员负责复试全过程的现场监督,并做出记录。设秘书1-2人,负责考生资格审查、记录复试情况及复试材料的归档备案、复试技术保障等工作。复试人数较多的学科可成立若干个复试专家小组。
复试专家小组在本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工作。
(四)技术保障小组
技术保障小组由研究生办公室人员、复试专家小组秘书(技术人员)组成,主管领导担任组长。技术保障小组应认真熟悉复试规程、合理配置复试设备。技术保障小组成员应做到设备操作使用熟练、硬件支持到位,确保复试顺利进行。
三、复试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确定复试名单及复试差额比例
1、复试名单确定原则:第一志愿报考郑州大学农学院并达到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专业复试线要求的考生,全部列入参加复试人员名单;调剂考生(不区分校内调剂、校外调剂)将综合考量考生的初试成绩、学科专业、学业水平等,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名单。
2、复试采取分批的形式,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将分批复试。
3、根据复试工作进度,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确定后,将在郑州大学农学院官网(http://www7.zzu.edu.cn/agri/)进行公布。
(二)复试方式和时间安排
1、复试方式: 复试将以现场面试方式进行,考生须到郑州大学农学院(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57号)进行复试。
2、复试时间:
(1)第一志愿考生
时 间:2023年3月30日
地 点:郑州大学农学院
(2)调剂考生
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复试程序和要求
(1)诚信承诺:考生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复试过程的诚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2)资格审查:考生报到时提前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若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替考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3)考生和复试专家小组按照复试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场复试。
(4)复试内容:英语口语及听力、基础知识、专业综合知识、思想政治素质、思想道德和心理健康等。
(5)复试形式:复试将采取现场面试,全程录音录像,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复试过程应遵守学校面试相关纪律要求,不得迟到、早退,中途不得离开面试现场。复试过程考生不得拍照、录音和录像。
(三)资格审查
1、提交材料内容及要求
以下材料(请按照以下顺序排列)均需提供原件:
(1)二代居民身份证(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3个月)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准考证;
(3)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4)学籍、学历(学位)证明;
①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学生证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在校生证明或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往届生提交网络报考所填报的学历和学位证书;③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复试时往届生必须提交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提交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研究生学籍在籍的需提交学籍所在高校研究生院(处)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④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复试通知单(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登录郑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导师选择及复试通知打印系统http://gs2.zzu.edu.cn/srch/masterFscj.html,填报导师并打印通知单签字);
(6)诚信承诺书;
(7)硕士研究生复试呈报表(附件1);
(8)政审表(附件2,应届生与非应届生表格不同。应届生加盖考生所在院系党委公章;非应届生在职人员由工作单位盖章,无工作单位人员由所在街道社区盖章)。
2、提交方式
现场提交所有材料的纸质版。
3、提交时间及地点
(1)第一志愿考生
作物学(090100)与生物技术与工程(086001)专业复试考生,在2023年3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至16:30,分别到郑州大学农学院办公楼101和105房间报到,提交个人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调剂考生
提交材料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学院对考生报考资格、相关证件(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复试资格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五)复试的主要内容及权重
1、外语口语听力占20%。注重考查考生的英语听说能力。
2、专业能力考核占80%。注重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基本技能、创新潜力、写作技能、文献查询与阅读、本科毕业论文等。
3、复试成绩占比权重:复试成绩所占的权重为50%。
4、复试总成绩=外语口语听力+专业能力。复试总成绩≥60分为合格。
5、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和心理素质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心理素质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成绩及综合成绩计算与公示
1、复试成绩全部量化。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复试成绩=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
2、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排序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
3、复试结果公示
生物技术与工程专业和作物学专业的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将分开分批按专业公示(按照复试成绩降序排列)。
(七)综合排序成绩排名、预录取名单的确定及公示
1、综合排序成绩排名方式
生物技术与工程和作物学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将按照专业分开排名,并分开分批公示(按照综合排序成绩降序排列)。
2、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综合排序成绩相同的考生,录取时依照初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初试成绩相同时,按照初试英语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复试期间审查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复试期间违纪者、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心理素质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不予录取的考生将在复试结果公示表备注栏中注明。综合排名名单在郑州大学农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10天。
(八)体检
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具体方式和安排按研究生院的通知执行。
四、调剂
根据教育部和郑州大学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调剂工作实际,作物学和生物技术与工程专业都可接收一定数量的调剂考生。具体调剂办法详见郑州大学农学院网站所发公告。
五、录取工作
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人数按学校最终下达招生计划执行。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教育部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其他要求
1、导师选择。为便于各专业确定导师,考生在网上打印复试通知单时,可在报考专业方向选择3位导师,在相近专业方向填报1-3位导师。复试通知单由考生签字后在复试报到资格审查时提交,考生所选报导师信息招生单位可在系统内查询(导师名单请参见2023年度郑州大学农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根据学校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农学院官网公布有部分导师姓名、研究方向,可供考生选报)。
2、录取类别的选择。考生应慎重选择录取类别,录取类别一旦确定,不予更改。全日制考生均需按相关规定提供政审证明材料,完成调档(全日制)和协议签订事项。具体提交方式和时间以学校研工部通知为准。考生如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不承担责任。
全日制研究生:就业方式可选择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提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定向就业协议。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毕业时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
七、监督与申诉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我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及复试专家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严禁发生违纪违规事件,违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我院的纪检人员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本单位招生领导小组报告。学校纪委及研究生院将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
(三)实行复议制度。复试过程中,我院接收考生实名投诉、申诉和监督。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责成复试专家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1-67785055
(供稿人:庞会利)
郑州大学农学院
2023年3月24日